“这笔款我们可以不要”,爱心人士在慈善办捐款8万被“摁”……
向受灾群众捐款
不但钱没捐出去
自己还受了一肚子气
近日,益阳市赫山区查处了一起民政干部对待捐款群众态度粗暴问题。
捐
款
遭
拒
去年7月,赫山区遭受特大洪灾袭击。11月,爱心人士李女士到区民政局慈善办公室办理某公司捐赠8万元有关事项,区民政局慈善办主任彭玲芝接待了她。
李女士说明来意后,请彭玲芝协助提供《益阳市赫山区慈善总会法人登记证书》复印件或原件照片用于某公司财务转账。
彭玲芝以该证书锁在慈善办保险柜内,且负责保管保险柜的人员休年假不在单位为由拒绝提供。而按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管理规定,该证书应悬挂在醒目位置。
在两人反复交涉过程中,彭玲芝不但未做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,反而不耐烦地说:“赫山几家大企业捐款达几十万,都不需要我们提供这些东西,你们要这么多手续,我们可以不要这笔捐款。”
主
任
被
免
这些话引起了李女士的不满,她随即向区民政局分管慈善工作的副局长黄叶丹反映情况。黄叶丹在得知此事后并未与李女士有效沟通、妥善解决问题。最后,李女士只能失望离开。
事后,黄叶丹和彭玲芝既没有及时向区民政局主要领导汇报,也没有主动联系李女士有效沟通解决问题。
经调查核实后,赫山区政府责成区民政局迅速协助当事人办理好捐赠事宜;由区民政局对彭玲芝进行诫勉谈话并免去慈善办主任职务;区纪委对区民政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黄叶丹进行诫勉谈话,对区民政局党组书记、局长龚文进行约谈;责成区民政局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,对此事件进行深刻剖析与认真反思,切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。
因对待群众“简单粗暴”而受到纪律处分的党员干部不独这一例。“你算老几?有本事不求我办事”这样活生生的例子,湘纪君去年底才通报了一起。
对待群众“简单粗暴”的工作作风实质就是“慵懒散拖”。特别是春节后,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暗访的情况看,违反工作纪律的事仍有发生,一些党员干部对此不以为然,甚者认为“天空飘下五个字,这都不是事”。作风建设无小事,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始终以党章党规对照自己的一言一行,确保不越轨、不逾矩、不放纵、不张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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